房产证逾期违约
2016年4月交房,2017年4月才通知拿房产证相关资料,合同上有一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产证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能够维权吗,维权的胜率有多少?
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处理办法,一般维权是没有问题的,胜算较大。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询,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后,给您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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