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咨询
我于13年8月购买了某政府机关的房子,但房子的原房产证是这个单位职工的名字,估计他们应该是跟单位有私下协议,证明房子的实际归属是单位。实际交易时,原产证上的这个职工没有到场,是委托单位下属的三产公司指定的代表人跟我们做的交易(有委托公证书)。现在新产证已经下来了,所有交易完成,我们所有房款也已经付清,单位说卖便宜了要收回,并... 展开
其他答案
a.呵呵,你有权坚持你的权利主张。必要时,你可委托律师介入。b.对不断骚扰,你可委托律师致函,并在必要时考虑通过法律方式。
2017-04-03 2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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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足额支付了房款,且按市场价支付的话,你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不断骚扰你,可以报警。如果对方起诉,你方可以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你好,对方无权收回房子,但是他们可以提起诉讼。对于他们的骚扰,你可以报警解决。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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