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协商租用其店面,预交1万元订金,写了收据,收据内容以
我与房东协商租用其店面,预交1万元订金,写了收据,收据内容以每年7万的房租,租用其店面,但没写租用期限和转让费,当时口头说租5-8年,他说可以的。但今天他说只能租1年,以此为借口不租给我。这样我能拿回订金并取得补偿吗?如果继续租,我能签订多久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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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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