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居住人和拆迁户的权益
甲夫妇销户国外定居时,其承租北京国家机关2套公房继续由儿子儿媳孙女(简称乙)居住。拆迁时,甲回国上户口与孙女户口在一套房,儿子儿媳户口在另一套。两家都选择回迁。口头约定一套回迁房归儿子一家。拆迁协议由甲签订,并支付了回迁房超过原住面积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的房款。现2套房产证都是甲的名字。出租收入也归甲。甲认为全权所有2套房产...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有权处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详谈电话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百条&n 展开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具体看当地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如果遭遇不合理待遇,那么建议及时委托知名律师采取谈判,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关键要看拆迁政策,如果根据拆迁政策,乙享有拆迁的面积或享有被安置的待遇,乙就可以主张居住权或主张分割属于自己的份额。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