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
您好,在婚前进行买房。男方支付的首付款,但是办理贷款的时候,以女方名义进行商,业,贷,款,但是共同进行偿还,这样房产证上女方一定产权人,男方是共有人吗?可不可以要求在房产上标注出资份额呢?
其他答案
田小冬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8322525332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本人建议,仅供参考,一切以法律当时情况为准确。
2017-03-31 17:14
评论(0)赞(0)点赞赞(0)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