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2010年领证后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8万,之后便闹离婚了,当时婚后买房时问女方姐姐借了5万元,借条是我写的,写明用于购房,之后贷款还没办就闹离婚了,离婚协议写的是房产均分,但是离婚协议是民政局临时打的,上面债务问题写的是:无共同债务,现女方要求我支付她9万元房子均分的钱,另外她姐姐的5万也要求我一人支付,还另外要2万元,我...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首付18万,你应当支付对方9万。5万元属于 共同债务,双方承担各半。 我的补充: 2014-03-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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