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3子,遗房产5间,无遗嘱。 20年前父母安排2间为老三
父母3子,遗房产5间,无遗嘱。20年前父母安排2间为老三完婚。老三自购房后搬走另住,但家具未搬出。老三主张:2间归己所有,另三间兄弟3人各分1间。请问:老三主张有无法律依据?依法应如何分配?
其他答案
您好,关于继承,一般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依法定继承。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份额。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2017-03-18 20: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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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展开
您好,如果能推断20多年前被继承人将房产分给老三时的意思表示是赠与,则该房产属于老三。如果不能,按法定继承方法继承。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您好,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顺序继承,即子女、父母、配偶平均继承,协商不成的 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或当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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