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老妈花了13万买了一块儿地皮(果园) 准备盖房子 先给了人家8万 剩余的商定今年再给.合同约定‘对方给我们办好住宅地的相关手续且我们必须在9月1日动工 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 需要付百分之30的违约金"。可是对方拖到九月中旬都没有办好相关手续 说是要建房需要等到十月份.老妈就要求退款 对方也答应一周内退款给我们... 展开
去年八月老妈花了13万买了一块儿地皮(果园) 准备盖房子 先给了人家8万 剩余的商定今年再给.合同约定‘对方给我们办好住宅地的相关手续且我们必须在9月1日动工 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 需要付百分之30的违约金"。可是对方拖到九月中旬都没有办好相关手续 说是要建房需要等到十月份.老妈就要求退款 对方也答应一周内退款给我们 可是过了一周还是没还。到了十号我们尾随对方并叫上当时签合同时的证人 让他写了一份欠条 说“欠我妈8万 16号之前还清 逾期的话需交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欠条上并没有写明是关于土地的欠款)。可是到了16号 对方电话各种打不通 没人接 要么直接挂断,一直持续到十月中旬。然后我们知道他们家差点打起来 对方又答应某个时间还。可到那个时间对方还是没有还清 只是分了好多次在还钱,一直拖到现在。还有五千元左右 对方不还了。我现在想问的是 现在打官司的话 违约金能要求对方照8万的还我吗。打官司的话 能要回来多少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