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在世,有两个女儿。二女儿想放弃房屋继承权现在应该去办理过户吗?
父亲去世,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在世,有两个女儿。二女儿想放弃房屋继承权,二女儿丈夫不同意,请问他有资格继承吗?还有房子现在的分配应该怎么样?由于是安置房,房产证还要5年办下来,现在应该去办理过户吗?
其他答案
二女儿有资格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她丈夫没有资格。遗产分配是,先划分50%出来作夫妻共同财产归你母亲,剩余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是安置房,可以把继承份额确定下来,以后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过户。
2017-03-15 15: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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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产证未下来,不能过户,该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该财产目前按照共同共有处理;第二,就是房产的继承顺序和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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