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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多月,有结婚证,因为女方是二婚,之前有孩子,养在姥姥家,会被判刑吗?

你好,结婚三个多月,有结婚证,因为女方是二婚,之前有孩子,养在姥姥家,女方不定期回家看孩子。男方因此提出离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需要返还吗?如果女方被起诉赔偿,女方因家庭困难,拿不出钱,会被判刑吗?女方会有什么结果
ask8249310038|2017-03-14 08: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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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1571944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7-03-14 09:33
来自北京市

ask7161516734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2017-03-14 09:15
来自北京市

txw349

你好,登记了不需要退还,不涉及刑事犯罪的
2017-03-14 08: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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