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8年购买别人家的房屋,当时说的是分期付款,一共是31000元对方是不是只需要根据这几年人民币价值进行赔付吗?
你好,我家于2008年购买别人家的房屋,当时说的是分期付款,一共是31000元,先后已交付26000元,因为桩基证在对方手中,而且对方一直拒绝更改桩基证上的名字,所以还有5000元至今未支付,但近日来对方说不再卖此房屋,现在房屋已出现安全隐患,需要及时维修,对方以自己是房屋所有者为由想要拆毁,如果这种情况到法院上,我家想要回... 展开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