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借给了朋友二万元钱,利息是一分二厘,说好当年末还款,可到年末他因欠外债多再加上收成不好他逃跑了我该怎么维权?
我于2009年借给了朋友二万元钱,利息是一分二厘,说好当年末还款,可到年末他因欠外债多再加上收成不好他逃跑了,至今联系不上,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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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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