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农村举办过婚礼,由于有原因,还没办结婚证,现在妻子,
请问,在农村举办过婚礼,由于有原因,还没办结婚证,现在妻子,就那样走了,法律上能支持吗
其他答案
你好,在法律上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结婚,在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认定为婚姻关系。但以结婚为目的付出的财物,可依法向女方追讨。
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都不受法律保护。像你这种情况,妻子走就走了,不需要离婚,你可以直接再结婚登记。如果你们之间有共同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
你好 没有结婚证 属于同居关系 不受法律保护,彩礼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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