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职期间没签过劳动合同 2016.11.03入职 打离职201709 这个能有什么赔偿给我吗?
你好我在职期间没签过劳动合同 2016.11.03入职 打离职2017.02.09离职时间2017.03.09 这个能有什么赔偿给我吗?
其他答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 展开
2017-03-12 14: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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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补偿。如果是你主动辞职,那要看辞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以未缴社保辞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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