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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要卖房,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要准备考研所以去年12也14号在学校租了一套老师的房子。租期到08年的一月底。房租为7000。合同上协商好的分两次付款,如果一方违约,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200。就在今年3月中旬的时候。房主通知我她要卖房(其实在我租她房子的同时,她就在中介登记了卖房的消息,在我居住的期间有四五起来看房的),当是我们达... 展开
红三角|2007-05-14 18:40

其他答案

油条和豆浆

对,业主的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法律对您的权利也是有保障的.但是,您跟业主的租赁关系没有以合同方式确定下来,有些权利您是不能享有的.如,租期的规定,违约金的约定.您若能举出相关证据,可以请求违约赔偿金,但也就相应支付您三个月的房租.
2007-05-14 18:45
来自北京市

施特劳斯的小狗

房主的做法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 展开
2007-05-14 18: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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