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夫妻之间感情不合离婚,协商不一致的是否必须走法律程序?可以异地处理吗产证上只有老婆的名字)小孩的扶养权如何确定?
律师您好,若是夫妻之间感情不合离婚,协商不一致的是否必须走法律程序?可以异地处理吗?我们是在上海的湖南人,都有长期居住证。婚姻存续期间,以老婆名义购买,全家共同出资的房屋如何分割?(无法明确每个人的出资额,产证上只有老婆的名字)小孩的扶养权如何确定?
其他答案
可以在上海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结合出资情况,双方贡献度等综合证据确定,具体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孩子抚养权需要看综合因素,具体需要结合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意愿,抚养能力等综合确定。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2、双方只要一方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即可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开具居住证明;3、离婚手续目前只限于通过诉讼办理,无法在民政局办理。双方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如果一方有过错应予少分。孩子一方抚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居委会开的出至今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可以在上海起诉。如婚内没有书面财产协议,婚后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看出资成份,是否至今尚有贷款未还。孩子抚养权问题要看孩子的年龄,一贯有谁抚养,孩子大一点的也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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