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你好!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人书面报告(单位或居委会、乡镇政府签章);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迁入地单位或居委会证明;迁出地单位或居委会证明;结婚证(原证和复印件);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证和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证和复印件);计生证及计生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或市房产局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
2007-05-14 17:23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