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没有做错,老板就叫我不用去上班了,说公司现在不用文员了,但是到开年了我想问老板是否需要赔偿我?
我什么都没有做错,老板就叫我不用去上班了,说公司现在不用文员了,但是到开年了,老板却找了以前的文员回来工作了,我想问老板是否需要赔偿我
其他答案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2017-03-10 09: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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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拖欠工资及未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可向其追讨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等。如有需要,可马上拨打本人号码进行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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