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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收取了6400元费用,没有发票的,其中包括煤气入户,水电开户等不明费用,当

2009年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收取了6400元费用,没有发票的,其中包括煤气入户,水电开户等不明费用,当时报了物价局,告知这个费用是不许收的,当时开发商说可以退或者抵扣物业管理费,但是到现在都没有落实,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吗?
lbtn|2017-03-10 12: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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