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 展开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