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是文体委员,在晚自习由学校组织的集训时,她班上的另一女同学蹲在地上其赔偿应怎样处理?
(我的女儿是文体委员,在晚自习由学校组织的集训时,她班上的另一女同学蹲在地上,教官让我的女儿去处理,我的女儿让另一女同学站起来,结果对方沒有站起来,结果我的女儿朝对方小腿上踢了两脚,造成对方胫骨受到损伤,其赔偿应怎样处理?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你的案情描述你的女儿存在过错,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学校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也应该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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