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自2013年怀孕到2014年3月生产至去年3月份,因为带孩子没有收入,之前从事教师职业。他是开出租车的,每天能挣300多,挣得钱也是偶尔给10块20块。男方每天喝酒,经常对我语言暴力和时不时的肢体暴力。2015年冬天因为忍受不了报了警。去年5月份又被家暴,没报警但有电话录音。我们自我怀孕以来就已经只有夫妻名义,没有... 展开
我是女方,自2013年怀孕到2014年3月生产至去年3月份,因为带孩子没有收入,之前从事教师职业。他是开出租车的,每天能挣300多,挣得钱也是偶尔给10块20块。男方每天喝酒,经常对我语言暴力和时不时的肢体暴力。2015年冬天因为忍受不了报了警。去年5月份又被家暴,没报警但有电话录音。我们自我怀孕以来就已经只有夫妻名义,没有夫妻之实了。昨天因为琐事再次家暴,并报了警。(以前很多次都没有报警)现想要起诉离婚。孩子今天满三岁,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没有自己的房子,结婚的房子是婚前南方买的。现在我有工作月工资大概2800-300左右,问题1:孩子判给我的概率与多大,我该如何争取?问题2:我能请求南方赔偿吗?比如精神赔偿,家暴后身体不适(但从没去医院检查过)就是营养费,多少合适?问题3:如果孩子判给我,每个月要求的抚养费3000合适吗,如果男方不给怎么办,我能提出一次性给付50万吗?谢谢!期待专业律师的解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