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正常签订劳动合同并总共工作28天,但是公司就在这名员
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正常签订劳动合同并总共工作28天,但是公司就在这名员工上班第28天临时宣布解散,公司由于财务问题无法经营下去,公司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以及也没有提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就单方面说解除劳动合同了。这样的情况,这名员工能否向公司索要赔偿?赔偿金额计算为多少是合理的?
其他答案
如果解除合同通知发生在公司解散之前,则公司应多赔付你一个月工资,如果是公司自然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下去,则应支付你应得的报酬,不存在赔偿。
2017-03-05 19: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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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的解散需要达成公司解散的具体条件。关于经济补偿金部分的,按您的情况,应该是要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电话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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