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家居装修>装修前>建材> 问题详情

我与沙吃饭时发生口角,临走时他绕到我座位后面用茶杯打中我头部

我与沙吃饭时发生口角,临走时他绕到我座位后面用茶杯打中我头部,茶杯碎了,把我头部打开一个3-4厘米的口子,再次用抓着碎杯子向我面部打来时我用左手挡在他拿碎杯的手上,把我的食指与无名指切伤,我拿起桌上的一个茶壶(铝的那种)挡在我俩之间乱挥防止他再打我,这是我头部伤口的血已经流了下来,模糊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茶壶也被拉架的抢走... 展开
ask7055977152|2017-03-04 17: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571863472

你好,轻伤以上构成刑事犯罪
2017-03-04 17:53
来自北京市

ask7823344040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7-03-04 17:34
来自北京市

ask6636664714

你好,建议达成和解,涉及故意伤害罪
2017-03-04 17:2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
免费设计
关注有礼

关注二维码
看海量装修美图

装修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