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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过户如何办理

ask3683020490|2017-03-03 11: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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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881312776

房屋受让人应持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审核材料无误后,进行过户业务的操作。 同时,需相应更正《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在专用收据原件上修改业主信息并加盖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专用章。
2017-03-03 11: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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