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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设卖衣人为1买衣人为2,2到1店铺看衣服,但未买便走请问双方的过错?

您好,请问一件事:设卖衣人为1买衣人为2,2到1店铺看衣服,但未买便走,出店铺后,衣架掉了,1让2捡起,2并没有搭理,而1出门追骂,2便与1骂起来,后1先打2,2与1打起来,之后1方有俩人出来拉偏架,致使眼眶周围一处被1指甲划伤,而2扯住1的项链并扯下,1污蔑2偷窃。这便是事情经过,请问双方的过错。
ask9593422889|2017-03-01 08: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粑粑兔

卖衣服一方过错偏大
2017-03-01 09:04
来自北京市

扛炸弹的猪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 展开
2017-03-01 08:52
来自北京市

canny__033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 展开
2017-03-01 08: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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