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南京江宁区。一天我正常行走在马路右边,被后面的电动三轮车(没有保险)撞到在地我现在的情况能得到多少的赔偿?
你好律师,我住南京江宁区。一天我正常行走在马路右边,被后面的电动三轮车(没有保险)撞到在地,经过医生治疗,头部缝了五针,腿部肿胀行走不便,医生建议卧床休养。已经报警,事故认定对方负全责。医药费是对方付的,但是我现在无法上班(刚找到的工作也丢了)。我现在的情况能得到多少的赔偿。我对事故赔偿不是很懂,希望老师给以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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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要求对方按责任比例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财产损失;待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做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017-03-01 15: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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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财产损失;构成伤残的,还包括: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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