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霞我是宝山区顾村一位退休工人,我婆婆在去年去世,但她有一套55平方的房屋
张玉霞律师:我是宝山区顾村一位退休工人,我婆婆在去年去世,但她有一套55平方的房屋,我婆婆有4个子女,老大、老二是儿子、老三、老四是女儿,我是大儿媳,我婆婆从2009年开始陆续住院,在2013年7月12日起,一直连住了3家医院,都是我帮她联系得,到2013年10月28曰在肝胆医院出院,但在生病期间都是我们夫妻俩和小叔子,2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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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婆婆没有遗嘱您公公也过世了的话,她名下的房产由四个子女继承,鉴于两个儿子对被继承人照顾加多可以主张要求多分,家庭内部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房屋进行继承并析产。以上意见供参考,如需本律师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2017-02-27 11: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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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婆婆没有留下遗嘱,那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继承多点的份额,建议收集您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据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所有子女都有法定继承权,原则上是均等继承。和老人长年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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