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打的借据,盖有分公司的公章和
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打的借据,盖有分公司的公章和负责人的签字,但分公司停业,总公司说账上没有收入这笔钱不承认分公司的借款,请问我可以起诉分公司和总公司吗?如果总公司不承认账上又没有存款怎么办?谢谢!
其他答案
首先,你可以起诉总公司和分公司,他们是一个公司,是一个公司总部和派出机构的关系。其次,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即使不承认也不影响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证据充足还是可以认定事实的。最后,总公司账上没钱,只要他还有财务可以执行公司财务,比如汽车。如果公司却无清偿能力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实现债权。
2017-02-27 16: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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