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本人受伤,两次手
我于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本人受伤,两次手术(肩锁关节脱位内固定)伤愈后经交警部门调解后达成协议。可对方至今未支付赔偿款。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请问我该如何讨要赔偿款?
其他答案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 展开
2017-02-25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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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是怠于理会赔偿事宜;实际生活中,有的肇事者极其不负责任,无法沟通联系,怠于理会赔偿事宜时,受害人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获得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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