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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保险在湖北咸宁交的,6月底的时候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费用已报销,8月份的时候咸宁保险已停交请问这合理吗?

我之前保险在湖北咸宁交的,6月底的时候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费用已报销,8月份的时候咸宁保险已停交,在2017年1月份做过伤残鉴定为十级,可以享受十级伤残赔偿金,现在领取赔偿金时医保局说我8月份停交保险,所以不能享受这待遇,请问这合理吗?
ask5601555872|2017-02-25 17: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192334137

既然当时受伤了,那就应该享受这个待遇的。这个说法不合理的。。不然是可以起诉的。
2017-02-25 17:39
来自北京市

ask1144907874

不合理,单位给您停缴的吗?工伤期间是不能辞退你的。建议您来电咨询,了解详情后及时为您免费解答。希望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2017-02-25 17: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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