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老伴已去世,有两个儿子,和大儿媳婆媳不和,大儿
我有一处房产,老伴已去世,有两个儿子,和大儿媳婆媳不和,大儿自杀,有一孙子。我身体多病,想把房子卖掉,和二儿子住在一起。大儿媳不同意,死活不签字。怎么办?如果卖不了,我百年以后,房产想由二儿子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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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2017-02-25 09: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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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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