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和规划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更改整栋楼的建筑构造,导致房产面积比合同面积增加。后来规划部门验收不过,开发商重新申请规划变更,开发商补充协议多出面积为赠送,在经得95%以上业主的签字同意下,规划局对开发商进行违建罚款后批准规划更改。现开发商要求当时没有签协议的业主补交房产面积差价... 展开
律师好!我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和规划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更改整栋楼的建筑构造,导致房产面积比合同面积增加。后来规划部门验收不过,开发商重新申请规划变更,开发商补充协议多出面积为赠送,在经得95%以上业主的签字同意下,规划局对开发商进行违建罚款后批准规划更改。现开发商要求当时没有签协议的业主补交房产面积差价。请问这样是否合理?这个差价是否需要补交?问题补充:开发商意思是房子现在面积有增加,除去违建的面积,多余部分面积需要我们补差价。整栋房子其它业主不需要补差价,就当时没有及时签协议的业主要补。因为开发商当时需要其它业主同意他的规划变更及违建部分的存在,所以补充协议。规划局在开发商拿到多半业主同意情况下默认是全体通过的,所以不要求开发商拆除违建部分,并且批准了规划更改。问题补充:正规的格式合同,按正常流程申请变更导致面积增加肯定是要补差价的,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退房。现在是开发商不安正规流程直接违建后再申请规划更改,如果业主不同意违建就要拆除,作为条件开发商同意实测增加的面积补需要补钱,过半业主同意后政府部门才能通过开发商的批准申请,没有签名的是否默认为按同一协议处理,否则政府就是纵容违建维护了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如果协议是针对个体处理的,签名就不交差价,补签名就交差价那是否应该要100%同意才行?那不同意的业主的房子违建部分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拆除恢复设计图纸原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