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结婚四年,因感情不和,现双方都愿意离婚,房子产权人是我老公名字
我与老公结婚四年,因感情不和,现双方都愿意离婚,房子产权人是我老公名字,并且是婚前财产,婚后我俩共同买了一辆车,但车主名称也是我老公名字,我们没有小孩我们的老房子即将拆迁,按户口来,每个人分45平米房子,现我老公提出只补偿我拆迁45平米的房子,我的意见是只要45拆迁房,外加20万,所以存在分歧盼给予专业意见,谢谢
其他答案
婚前房产如果没有贷款,则你没有权利。如婚后有共同还贷,对于还贷支出和还贷相对应的房屋增值,你可以分得一半。车辆是双方共有,应当平分。你自己根据上述原则计算一下,你的要求是否在合理范围。
2017-02-23 1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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