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律师您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您。因为明天我们就去办离婚手续
萧律师您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您。因为明天我们就去办离婚手续了。我们是自愿离婚的。离婚前的共有房产在离婚签字生效后全部赠与婚生儿子(现在未成年)并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过户到儿子的名下。请问:房子已过户给未成年的儿子了,我们也办了离婚手续后,如果我们哪一方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了官司而无能力赔偿第三方经济时,第三方能否到法院申请起诉... 展开
其他答案
关于房产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不是把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则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真实意思是把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则一般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代为管理。当然,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实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法官会认为此房产是对孩子的赠与,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一般视为夫妻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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