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2016年7月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机动车撞伤,交警判定机动车为责任方是不是我们就得不到赔偿了?(来自重庆中国人保寿险小区)
你好,我妈在2016年7月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机动车撞伤,交警判定机动车为责任方。到重庆江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赔偿4250元,但时至今日已过去数月,保险公司并为将赔偿款打到我妈的账上,最初是说最多1个星期就到。因我当初疏忽手上并没有什么证据,还有就是开始协定赔偿的时候忘了自行车的赔偿,而后车主就不赔偿了。我也想早点解决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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