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属于协议离婚,因为他婚内出轨,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协议中理由是感情不和我能够通过法律向他追债吗?
我和前夫属于协议离婚,因为他婚内出轨,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协议中理由是感情不和,因此他赔偿我五万元,当时他没有钱,协议中声明两年之内付清,现在快到两年之期,他没有要付的意思,这样的协议能否受到法律保护?有一个女儿,他付清的次月我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多少,他以抚养费的理由拒绝支付我,我能够通过法律向他追债吗?
其他答案
一、只要你们自己办理离婚,这个离婚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二、如果是约定他付清5万,你再每月支付抚养费,那他当然没权利拒绝你,必须要给先付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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