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婚后住的房子是妻子婚前岳父母出的首付,妻子的名字婚前财产。婚后由她自己工资还贷我该怎样维权?
原婚后住的房子是妻子婚前岳父母出的首付,妻子的名字婚前财产。婚后由她自己工资还贷。前年岳母把自己名下住的房子出租,搬来和我们住,后因产生矛盾将我和3岁的孩子赶出。现我们全家在外租房子住。但一年多妻子以房子是她的名字首付是她妈出的为由,继续用工资还房贷让她妈居住。我请问这样做合法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其他答案
该房产并不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你妻子婚后还贷部分的房产份额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你妻子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她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并不能改变部分共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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