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我一朋友找我借五万元钱,我当时只凑到两万现金,
2005年初,我一朋友找我借五万元钱,我当时只凑到两万现金,于是我朋友叫我拿我的私人住房产权证给他做抵押到银行贷款,我当时不知道这位朋友已在多处欠下巨额债务,就答应把自己的私人住房产权证借给他去银行贷款做抵押。我本人是在外面租房住,房产证放在我母亲家里,便叫他去我母亲家里拿,我给家里打电话,然后我打电话给我哥,要他把产权证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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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看来你母亲和你哥应属于受害者,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是两个不同问题,稳妥起见,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带材料来所详谈,我是本地区律师,我可以帮助你。
2017-02-19 13: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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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人你们在借款抵押合同没有签字是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你们要积极应诉,要提前复印好对方的证据去核实,在开庭时可以做笔迹鉴定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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