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前在北京海淀区出了车祸致我的儿子死亡,司机肇事后逃逸,交通队至今没有破案我们能够获得关于2013年法律里的赔偿款吗?
2007年前在北京海淀区出了车祸致我的儿子死亡,司机肇事后逃逸,交通队至今没有破案。2013年出台关于司法救助的法律,如果我们去北京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我们能够获得关于2013年法律里的赔偿款吗?
其他答案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