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向家里借了13万,自己本人也出3万共花16万买了一套房子,借款13万中向父母借10万,向弟弟借3万,。之前我和弟弟的钱都上缴到父母一同保管,买房时由父母拿出钱买的。当初买房也是父母考虑到本人在莲都工作才买的。当初房产证上是准备写我的名字,考虑到本人单位有可能有房子分,本人主动提出暂写父亲的名字。5年前买的房子(我现在仅... 展开
5年前向家里借了13万,自己本人也出3万共花16万买了一套房子,借款13万中向父母借10万,向弟弟借3万,。之前我和弟弟的钱都上缴到父母一同保管,买房时由父母拿出钱买的。当初买房也是父母考虑到本人在莲都工作才买的。当初房产证上是准备写我的名字,考虑到本人单位有可能有房子分,本人主动提出暂写父亲的名字。5年前买的房子(我现在仅有的在住的房子)现在价值已经涨到50多万,现我弟弟要买房子,提出要本人出资当初房子现在价值的一半(25万),本人没有能力承当并由此发生争执,请问这个房子该如何划分,是否有法律上的条款可以解决?本人也考虑到现在弟弟买房的困难,打算如下:当初弟弟出资的三万当作他投资买房,比如涨到3倍就给他9万,父母当初出资的10万我想总不可能也当作投资来算,(因为买这套房子是我提出要买,当初是我本人要买房子)所以本人打算把这10万再分一半给弟弟即5万,共计14万。请教律师这样分配是否得当?急切得到您的法律资助,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