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学校招聘学生,学校老师培训已招学生,并向公司收取佣金。公司合同规定该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两年是否合理啊?
公司在学校招聘学生,学校老师培训已招学生,并向公司收取佣金。公司合同规定该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两年,否者需缴纳8000违约金。是否合理啊!
其他答案
如果公司为学习支付了相应的培训费,而要求学生的最低服务期限,那公司是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当然,是否应该是8000,这个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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