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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公司工作三年,只给我签了两份合同,因为总拖欠工资,我在2017年一月末提出辞职我是否应该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我在本公司工作三年,只给我签了两份合同,因为总拖欠工资,我在2017年一月末提出辞职,公司看我提辞职了,在二月十五号拿来第三份合同让我签,之前的合同日期是2015年2月1日到2016年1月31日,这次的合同日期是2016年2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这样的日期合理吗?我是否应该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请求帮忙!谢谢
ask2307385144|2017-02-17 15: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839293080

拖欠工资可以提出赔偿
2017-02-17 16:32
来自北京市

ask8923637435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17-02-17 16:24
来自北京市

ask4406499760

你好,若是因为单位原因拖欠工资,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合同,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7-02-17 16:14
来自北京市

rencuizhen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7-02-17 15: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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