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楼盘的开发商即将破产,根据2002年7月18日公布并于今年 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十一条第(六)款,明确地规定“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即尚未办理产证或产权过户手续但业主已经入住的商品房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如果该开发商在2002年9月1日以后被申请或被宣告破产,那么您现在已经入住的房子是不会 展开
如果该楼盘的开发商即将破产,根据2002年7月18日公布并于今年 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十一条第(六)款,明确地规定“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即尚未办理产证或产权过户手续但业主已经入住的商品房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如果该开发商在2002年9月1日以后被申请或被宣告破产,那么您现在已经入住的房子是不会列入破产财产清单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