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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房被转卖

去年4月在宜宾县永兴镇订购了一套住房,订购房款2万元。今年2月20日被告知,该房被房产开发商转让其他人。理由是在2月7日张贴出签房合同,本人未到。但本人从未收到通知,并当时是放寒假期间。问讯房产商,说把我们的联系方式搞掉了。请问,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应该怎么做?
m1n2b3v4|2011-05-19 14:09

其他答案

aiai840812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具体情况,如你和对方的订购合同实质已构成房屋买卖合同,可追究对方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
2011-05-19 19: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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