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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定二手房购房合同,但因过去曾有过不良还款记录,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贷款,我是否可以拿回定金5000元?

我于去年年底在房屋中介签定了一份二手房购房合同,当时交了5000元定金,合同约定公积金贷款,但后来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以我丈夫因商业贷款购房有不良还款记录9次,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贷款,我向中介提出解除合同,中介拒绝解除,与房东协商退房不成。请问我遇到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客观原因,不应该由我个人来承担所有的损失。有具体合同
yeqinleaf|2011-05-18 23:10

其他答案

suyunxiangben

可以解除合同,非双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主张返还。
2011-05-19 03: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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