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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是否要赔偿

我在合肥与一人在二个月前达成口头协意,房子以33万成交,由于前一个月我催他成交,他认为我的房子漏水,要求我修复,我给他回复,物业可以修,这样拖着1个月左右,接着我老婆生小孩,又没有时间来,而现在合肥房子涨价了,我在外地工作不知道,他催着要成交,所以昨天让同学代收了他人1000元定金,都没有书面协议,现在我不想出售这房子了,请... 展开
yyynini|2011-05-17 01:12

其他答案

bzlts

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你们没有书面的合同意味着合同还未成立,因此不需要赔偿损失。
2011-05-17 05: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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