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开发商办不下贷款却要求补交剩余房款(来自重庆金山路小区小区)

2008年四月我在召陵区金山路南头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购房合同,当时是按照分期付款办理的,后来由于资金问题转为了按揭贷款,房屋与2009年6月交于本人,但按揭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现我以入住房屋五个月,昨天收到开发商带来的律师函要求我在2010年1月26日之前补交剩余房款,并说我现在已经严重违约,我想了解一下由于开发商办不下... 展开
fhoenixforever|2011-05-10 21:40

其他答案

宋氏宗亲

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
2011-05-11 05:4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