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流程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测绘收件窗口递交测绘申请。2.七天后,申请人到测绘窗口提取《房地产测绘证明》。3. 领取《房地产测绘证明》后申请人到权属登记收件窗口,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4.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权属登记窗口收件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所需提交证件:卖 方: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评估报告 (4)、房地测绘证明 展开
买卖流程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测绘收件窗口递交测绘申请。2.七天后,申请人到测绘窗口提取《房地产测绘证明》。3. 领取《房地产测绘证明》后申请人到权属登记收件窗口,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4.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权属登记窗口收件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所需提交证件:卖 方: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评估报告 (4)、房地测绘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买 方: 身份证及复印件 须交纳的税费: 1.评估费: 2‰—7‰。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则不需要评估,无需缴纳评估费。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7‰;不贷款应缴5‰。 2. 登记费: 80/套。3. 契税: 评估价格的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4.手续费: 3元/平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50%5.印花税6.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值的2%。说明: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7.营业税: 评估价值的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五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五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8.保险费:贷款金额×0.6‰×趸交保费系数贷款期限(年 趸交保费系数 保险期限(年) 趸交保费系数1 1.0 16 13.382 1.98 17 14.063 2.93 18 14.714 3.86 19 15.355 4.76 20 15.986 5.65 21 16.597 6.51 22 17.188 7.35 23 17.779 8.17 24 18.3310 8.97 25 18.8811 9.75 26 19.4212 10.51 27 19.9513 11.26 28 20.4614 11.98 29 20.9615 12.69 30 21.459.公证费:贷款金额×1‰(最低200元)。10.抵押登记费:贷款金额低于50万为235元,超过50万为385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