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户商品房,办产权证时面积溢出怎么办?
合同规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自行约定:1、此建筑面积以相关部门最后一次测量为准;2、对于本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之间的差异按原出售价,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最后结算。”2004年9月1日前,该商品房验收合格,已交付买受人使用。请问:确定最后一次测量的“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由买卖双方共同约定,而不是卖方自行约... 展开
其他答案
这个双方都无权确定,一般是由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有测量资质的部门测量的,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房管局下属的部门来进行测量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你不用担心的。
2007-05-09 12: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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